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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不能一包了之


闻,一些新建矿山企业与建筑队签订合同,将施工任务和安全一并“包”给建筑队。建筑队又将安全的担子卸给民工,并在合同中明确:如因民工不慎发生事故,建筑队概不负责。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的道理或许谁都能说出个道道来。但在现实生活中,因为片面追求工程进度和效益,亦或不太懂法,生产中忽视安全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不安全隐患仍到处存在,事故也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从而给社会、企业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痛苦。
  时下,受世界金融危机冲击,不少矿山把提振经济、加快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而在此过程中,安全工作总是个令人头痛的事儿。抓好它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不抓或抓松了,出了事故必定影响企业声誉和效益。因而少数企业的领导者为了转嫁风险,也常常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内容承包给建筑队,而建筑队与每个民工签订“生死合同”。如此一来,那些发包人只履行义务的监督,而承包人则为了追求工程进度和效益,往往把安全当作一项“软任务”,抱着侥幸心理,把安全责任完全转嫁给民工。结果是该管的没时间管,该落实的安全防护措施得不到落实,而大多数民工缺少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只想多干活赶进度。从而形成了安全工作谁都管,又谁都不想管,谁都不管的局面,长此下去,不发生事故倒是偶然现象,发生事故则是必然。
  “不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在脑子里,落实在行动上,事故便会使你措手不及。”血的教训再一次警示我们:安全工作不能一包了之,要像抓生产那样抓安全,而且要抓细、抓实、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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