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题由 john 于 2012-10-26 17:13:00 执行 设置分类 [查看记录]
关于爆破作业人员申请作业证种类数量限制的问题 问: 爆破作业人员申请多项作业证,如爆破员作业证、安全员作业和保管员作业证,是否允许? 答: 一、对爆破作业人员可以持有作业证的种类数量并无限制。即,爆破作业人员可以同时申请爆破员作业证、安全员作业证、保管员作业证等三者中的一种、两种、或者三种。 二、爆破作业证的取得,必须经过市公安机关组织的审查和考核合格。 三、在同一时间内,爆破作业人员只能在一个单位中,从事一种作业,而不得同时承担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作业。而且,其作业种类必须由作业单位向公安机关报告过,以报告为准。这种报告包括:向公安机关申请使用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时,或异地作业的备案时,或作业人员发生变动时,向公安机关提交的作业人员清单等资料。 四、爆破作业人员管理的行政规章,等公安部《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等规范发布后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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