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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申请使用爆破器材许可审批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许可条件: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方准使用。
二、许可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办理程序: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责任民警现场察看——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治安大队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告知送达——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公安行政监管行业、场所申报行政许可(备案)审批运行表》(按表列要求填报)。
2、申请使用爆炸物品报告。要求:使用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报当地派出所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要求写明:用途、使用时间、地点、品种和数量,民爆物品的临时储存地点和保管措施,工程安全负责人和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等情况。
3、提供矿山《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及矿山占地、用地租赁合同书(验原始件存复印件)。
4、提供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介机构提供)
5、矿山地形、方位平面示意图。要求:标明四周建筑物、公路、铁路、村庄等重要目标的有效距离,责任民警签字、派出所领导审核盖章。
6、《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审批表》。要求:申请单位和当地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
7、《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要求:主要填报爆破工作安全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及其他有可能接触爆破器材人员和从业人员特种作业证、身份证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存复印件)。
8、从业人员《现实表现情况登记表》要求:报户口所在地或主要居住地派出所签署考核意见并盖公章。
9、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使用管理责任状。要求:申请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公安机关签订。
10、聘请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协议书。说明:如果“三员”属于业主或合伙人的可以不另签本协议书,如果是其他单位的人员,须经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订聘请协议书。
11、提供爆破工程设计方案(有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12、相关制度要求:要制定值班制度;库管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出入库管理制度;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13、提供以上证照和相关资料后,经局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民爆使用单位及民爆作业人员IC卡,方准购买使用民爆物品。
14、爆破器材使用情况小结报告要求:按年度报送,简要载明使用经过,安全使用状况,民用爆破器材批购总数、使用数、剩余数量等,使用单位和当地派出所要在小结报告上分别签署审查意见并盖单位公章;有剩余的爆破器材要提供退库证明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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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分享就没有成就呀
不错不错,楼主是个绝对高手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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