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产生的两种结论。(设定工程报价为清单报价)假设一:工程地质等原因,造成柱子尺寸变化,根据设计需要,产生设计变更,将柱子的尺寸加大,其他不变。 依据:清单描述中关于工程变更的规定,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的变化超过15%,需要改变超过部分的单价,减少15%需要增加减少15%以上部分的单价。并且产生的措施费也会因此而变化,也是需要相应的调整报价。 结论:柱子尺寸加大,造成工程量增加,增加的变化未超过15%,即按照原有项目综合单价乘以变化后的工程量报价;超过15%,未超过15%的部分按照原有综合单价报价,超过15%的部分重新确定综合单价,两者之和为该项目的报价。因柱子尺寸加大产生的模板、脚手架等措施费增加也需要相应的调整。假设二:工程地质等原因,造成柱子尺寸变化,根据设计需要,产生设计变更,将柱子的尺寸加大,将原有的混凝土等级c25改为c30,其他不变。(发现与假设一仅仅是增加了混凝土等级的变化而已)依据:根据清单描述中的规定,关于项目清单描述中发生变化(包含设计变化),需要重新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结论:需要重新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但是不要忽略该项目也发生了工程量的变化,所以假设一结论也是成立的,即除了综合单价需要重新确定之外,工程量的变化结论同假设一的结论:柱子尺寸加大,造成工程量增加,增加的变化未超过15%,即按照最新确定的单价乘以变化后的工程量报价;超过15%,未超过15%发的部分按照最新确定的综合单价报价,超过15%的部分再次重新确定综合单价,两者之和为该项目的报价。因柱子尺寸加大产生的模板、脚手架等措施费增加也需要相应的调整。总结:虽然相差的仅仅是混凝土等级的变化,但是产生的结果却大不相同,这是影响工程总价的,这是积少成多的,这是不可忽视的。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善于分析善于总结是很重要的。在此分享自己的所得,鄙人之见望各位指点讨论。还有一个误区是需要大家注意的,往往很多时候我们将这种柱子变化的内容定义为现场签证,这是不对的,因为签证的定义是: 关键字:非合同以内的零星项目关键字:非承包方责任的事件所以综合起来,柱子尺寸、混凝土等级的变化不属于签证的范畴,将柱子变化的情况通过签证处理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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