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作为一种新的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在国际建筑市场上占有很大的比例。虽然由于各种原因,这种模式目前在我国建筑市场中所占的比例较小,但应用前景十分广阔[1],能提高整个建筑业的运行效率,也能提升国有大型工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而一个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终的成功与否,与工程总承包商的选择直接相关。根据我国建筑市场的特点及我国建筑业的相关法律体系,我国对设计单位与施工企业实行分类资质管理;由于历史等原因,一般情况下,一个工程企业不能同时拥有设计和施工资质。同时,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大多数项目(尤其是较关节炎的症状www.wjkfk.com/szgb/gjy/大规模的项目)承发包需要进行招投标。传统建设交易制度下的工程项目,由于设计和施工工作是截然分开、分别进行招标的,招标时都是面对特定的一类对象。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由于是将设计和施工全部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商实施,备选的工程总承包商可以是设计院,也可以是施工企业,还可以是设计院与施工企业的联合体,即工程总承包商项目进行招标时,面对的是三类备选对象。由于设计院和施工企业的资质类别、行业特点、企业状况、以往业绩等方面共性较小,差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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