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关系是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科目的重点知识,既然作为重点知识自然需要考生在当下的冲刺阶段中着重复习。但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中包括了很多相似内容,如果不能加以区分就无法取得理想学习效果。今天大立教育就为考生介绍合同法律关系的三种不同条件,帮助考生对专业知识进行更好的复习。


  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一)行为: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行为还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二)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
  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两种。
  社会事件是指由于社会上发生了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难以预料的重大事件所形成的客观事实,如战争、罢工、禁运等。


  (三)代理关系的终止
  委托代理关系可因下列原因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在考试前的备考冲刺阶段,考生需要针对考试科目的重要考点内容加以着重复习,而考点内容中部分知识更是重中之重的存在,“断其一指强过伤其十指”,有效掌握重中之重的知识内容有助于考生全面攻克重要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