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分享之行政许可
2019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备考进行的如火如荼,为了方便安全工程师考生学习,提高安全工程师考生的复习效率,大立小编特收集整理了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中行政许可的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考生能有所帮助。
行政许可的特征、种类原则及设定权限 特征 (1)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是依据申请的行政行为。 (3)行政许可是有限设禁和解禁的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 (5)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种类 (1)《行政许可法》将行政许可分为五类:一般许可(或称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和登记。 (2)行为许可与资格许可。 (3)权利性许可与附义务许可。 (4)长期许可、短期许可与临时许可
原则 (1)许可法定原则。 (2)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许可便民、效率原则。 (4)保障被许可人合法权利原则。 (5)许可监督检查原则
设定权限 法律、法规、规章的设定权包括: (1)法律可以根据需要设定任何一种形式的许可。 (2)行政法规除有权对法律设定的许可作具体规定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不违反法律、不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情况下设定其他许可。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事项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行政许可机关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上审查后,可能会做出: (1)及时告知不受理。 (2)及时做出不予受理决定。 (3)允许当事人当场更正。 (4)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后提出申请。 (5)直接接受申请
行政许可的审查与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做出决定的,应当当场做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决定的类型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和不予许可的决定。
行政许可的听证 (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d前将举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6)地方性法规除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许可作具体规定外,有权在本辖区内结合地方特色和需要设定许可,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妨碍国家统一的管理权限和公民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 (7)规章有权根据需要就法定事项规定许可标准、许可条件、许可程序和其他内容,但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任何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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