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100例
1、 进入作业区域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服装;
3、 劳动保护服装不合体;
4、 工作服发生破绽后没及时缝补、沾上油污后没及时清洗干净;
5、 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
6、 指定区域、类型作业时不穿安全鞋;
7、 气候炎热时赤膊作业;
8、 热工作业中领口、袖口及裤脚、鞋带未扎好;
9、 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10、 装配作业中不戴手套;
11、 磨削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2、 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
13、 打大锤时戴手套;
14、 气焊气割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15、 焊接作业不使用保健口罩;
16、 对有害光线、射线及噪音未采取防护;
17、 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
18、 意外事态发生时,于事发地点聚集;
19、 厂内骑车载人;
20、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上岗作业;
21、 随地吐痰;
22、 吸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
23、 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
24、 铁路道口与火车抢行;
25、 站在道路中间交谈;
26、 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
27、 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中;
28、 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
29、 不对施工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30、 交接工作不明确;
31、 单手上下直爬梯;
32、 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逗留;
33、 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件;
34、 在吊车负重下方通行;
35、 吊运物件时未避开地面施工人员;
36、 不听他人劝阻进入危险区域;
37、 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
38、 随便进入其它作业场所;
39、 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具及控制开关;
40、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识;
41、 擅自拆除或增设吊板;
42、 高处切割余料及施工附件时不采取防坠措施;
43、 开设临时人孔、物料孔后未采取防坠措施;
44、 无许可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45、 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全检查;
46、 使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
47、 不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作业;
48、 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装置;
49、 密闭场所采用明火照明;
50、 随便摆放施工辅料和生产成品;
51、 不顾施工工序野蛮施工;
52、 施工条件不成熟时勉强施工;
53、 作业姿势勉强;
54、 作业用力过猛或动作不协调;
55、 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工件;
56、 撞击带压工业气瓶;
57、 乙炔气瓶放倒使用;
58、 装配或调整大型工件时固定不牢;
59、 收工后不及时清理干净作业现场;
60、 高处作业收工后,在吊板上存放物件;
61、 交叉作业时,不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沟通;
62、 单人搬抬50公斤以上的重物;
63、 两人以上搬抬重物时,口号不一致;
64、 跨越负重钢缆;
65、 压力容器内部作业时采用高于12伏的照明电压;
66、 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进入狭小、密闭舱室作业;
67、 下雨时露天进行电焊、气刨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8、 密闭容器内焊接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69、 潮湿场所进行电焊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70、 行使监护职责时擅自离岗;
71、 使用已报废的设备和工具;
72、 使用有安全缺陷的工具;
73、 超负荷使用力学器具;
74、 起重作业时观察不全面、指挥信号不确切;
75、 站在吊物上指挥吊运作业;
76、 超载使用起重设备;
77、 起重作业吊运物件时捆绑不牢;
78、 未经许可,随意拉设临时供电线路;
79、 面对电气开关拉、合电闸;
80、 带电维修、保养电气设备;
81、 焊接工作回路线连接不规范;
82、 擅自拉设生产中非安全电压供电的固定照明设施;
83、 非特种车辆厂区内驾驶超速(10公里/小时);
84、 电焊工不对焊机进行保护接零;
85、 电气设备在收工后没有及时切断电源;
86、 气焊气割设备在收工后不及时关闭气源;
87、 禁火区域内未经许可擅自动火;
88、 随意放置物件,阻碍防火、逃生通道;
89、 不了解作业场所周围情况,随意动火作业;
90、 周围存在火灾或爆炸因素时,冒然动火作业;
91、 在不明来历的小型桶类容器上进行焊割作业;
92、 冒然对带压管道、容器进行焊割作业;
93、 不按规定的色标使用气割软带;
94、 利用氧气进行通风;
95、 在船只上吸烟;
96、 热工作业完毕后不及时清理遗留火种;
97、 在消火栓、灭火器等关键部位周围堆放物件;
98、 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尚未断电的电气火灾;
99、 在电气开关下存放易燃易爆物质;
100、 私自存储燃油等危险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