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北京市东城区先晓胡同的赵德宝一家就位于被拆除的梁林故居的东侧,他们亲眼目睹了梁林故居拆迁的过程,赵德宝的儿子赵起文说,梁林故居被拆下的木料都已经被河北牌照的汽车拉走,复建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了。 14日,赵德宝以及先晓胡同七号的两名住户向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提交了一份查处申请书,东城区文化委文物办的工作人员接收了这份申请书,并表示会向领导汇报。 在这份申请书中,赵德宝等人认为,梁林故居虽然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已是政府三令五申要求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 2009年7月以来,国家文物局及北京文物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均明文要求保护故居。2011年3月,北京市文化委明确要求开发商“实施原址保护修缮,并进一步做好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建筑安全。”对梁林故居的拆毁,是典型的知法犯法,明知故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因此,要求依法对非法拆除梁思成、林徽因故居的开发单位作出吊销企业经营资质的行政处罚。 此前,三名住户在13日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东城区公安局、东城区住建委和北京市文物局提交了申请书,要求通过相应的方式追究开放商的责任。三名住户致东城区公安局的立案书中称:华润置地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北京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对此处进行开发和拆迁工作时给申请人的生活居住造成了诸多的不便,对“梁林故居”的违法拆除更给社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申请人认为“梁林故居”被违法拆除应依法追究开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据三名住户的代理律师黄皖军介绍,14日下午收到了北京市文物局孔繁峙局长的回复,他对三名住户表示感谢,同时表示尊重他们的诉求,将信件转交给了东城区文化委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