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和抗震存在问题缺乏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或资料不全;结构的平面布置;一个结构单元内采用两种不同的结构受力体系;底框砖房超高超层;抗震设防标准掌握不当;结构的竖向布置;抗震构造柱布置不当;框架结构砌体填充墙抗震构造措施不到位;结构其他问题;平面布局的刚度不均;防震缝设置;墙体局部尺寸限值;同一结构单元基础形式不同;基础的埋置深度;结构抗震等级掌握不准。

      ()现代防震和抗震具体措施

      1.一般的建筑物通常都是采用抗震方法(设置抗震构件、抗震墙)和防震措施(如设置防震缝)来预防地震灾害的,隔震和减震仅适用于特殊要求和高烈度抗震结构。

      2.由于强调“强剪弱弯”故需改变传统的做法——箍筋只用Ⅰ级钢,现在提倡用Ⅱ、Ⅲ级钢箍;砼强度越高,其脆性越大,抗裂性能越低,所以对砼强度等级的采用是有所限制的,不是越高越好,正确的设计方法是恰当、适用就行。采用高强砼时,有关构件剪力、轴压比、柱墙箍筋特征值都比普通砼要求严。

      3.“部分框支抗震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框支抗震墙结构,意即不包括高位转换层框支结构,换句话说,即高位转换层结构的最大高度应从严控制。对于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框支层框架,不管设防烈度高低也不管房屋高度如何,其抗震等级最低为二级,不存在三级,意即其结构计算及构造措施要求都较严。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属于复杂结构之一,框支层楼板厚度、砼强度等级、楼板的配筋率等都有特别要求,设计时务必给予满足。

      4.设置抗震缝时即出现“抗撞墙”,什么情况下需设置抗撞墙,如何合理设置,均应按规定实施。

      5.应注意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的抗震墙连梁刚度要求大,而在抗震墙结构和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中的抗震墙连梁的刚度要求小,两种结构处理方法截然不同。

      6.扁梁楼盖的抗震性能并不优于传统梁板结构,因此扁梁楼盖不宜用于一级框架结构,即扁梁楼盖的应用是有一定限制的。只有当客观条件受到限制,比如房屋总高与层数关系、层高与净高关系等,才考虑采用扁梁楼盖。

      7.抗震墙端部和洞口两侧的边缘构件根据抗震等级和轴压比分为“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两者的配筋范围和配筋量都有不同的规定,尤其约束边缘构件的箍筋配置决定于砼强度等级和箍筋钢筋种类,具体设计时颇为繁琐。边缘构件的形式除规范中列出的典型截面外,由于建筑平面开门洞的关系,会产生许多异型截面,设计时也颇费周折。

      8.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从楼板厚度、砼强度等级、板的配筋率、楼层的侧面刚度等都有具体要求。此外,从规范条文说明中看到,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地下室层数不宜少于两层,这意味着对高层建筑来说,地下室层数或总深层不仅由地基基础埋深决定,还必须考虑上述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