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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的工程监理公司资质这块该怎么操作?

本主题由 john 于 2012-7-18 10:51:00 执行 设置分类 [查看记录]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甲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乙级以下由省建设厅审批,报建设部备案。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具体条件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目录

1、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以上万人民币;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申请资质升级,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监理业务手册》及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总结

3、申请资质增项,需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4)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建设厅进行审核,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省建设厅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六)行政许可数量

无限制。

(七)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以上审核许可以当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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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的帖子,好东西就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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