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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重点为质量控制,并协助建设进行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同时协助业主进行施工安全文明管理。
1、 质量控制:
以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方法,并以事前控制(预控)为主,加强事中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具体控制过程如下:
(一)施工测量放样的控制
1)开工前,审核批复承包商的施工测量放样结果,并以此作为承包商申请开工报告中测量准备工作的依据,具体工作内容有:
A.协助业主安排勘察设计单位向承包商交接桩,对设计的交桩进行复核。
B.检查承包商测量方面人员、仪器到位情况,查询仪器的精度级别,必要时可指令承包商进行复核仪器精度的测量。
C.检查批复承包商对工程全线控制桩(平面、高程)恢复情况及复核精度。
D.审核即将开工路段和构造物的施工测量及放样情况。
E.检查承包商控制桩的制作、埋设保护情况。
2)施工中,随时检查承包商测量人员的测量记录,检查或旁站测量放样工作,复核、审核测量结果并签署意见。
3)竣工后,检查承包商全线恢复定线和道路及其它构造物竣工验收测量工作,审核测量报告,视情况组织部分路段复测,核实因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数量变动所需的测量内容等。
(二)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构件的控制
1)承包商的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构件进场前按施工规范和市政质监站规定的要求项目和频率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进行材料的送样试验。首批进场材料的质量检查结果,作为工程审批申请开工报告的依据之一。
2)承包商所进原材料(如水泥、石灰、钢筋、标准砖等)以及半成品(道板、侧平石等),需提供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市政质监站质量认可证书以及各种试验资料;材料到现场后,监理将检查其质量情况,对质量不合格的不允许使用,并清理出场。
3)承包商依照工程进度按排材料进场数量和规格;同时应按规范要求搬运及储存材料,注意水泥防潮、钢筋防锈、砂石分类堆放等,各类材料应设标签;成品构件运输及堆放应符合施工规范的受力要求,避免产生不合理的附加应力,使材料变形、受损、开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