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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阶段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具体办法


在设计阶段将造价控制在更加合理的范围之内,有几项工作应当尽快着手进行:
   1、改变现行的设计招投标体制。设计招标不但应该包括设计技术内容也应该包括设计成本内容,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同时应提倡多方案和设计方案竞赛,以优化设计,通过竞争推动设计者周密考虑,全面筹划,精心设计,并淘汰粗劣设计,减少施工中对设计的变更或重新设计的现象。
   2、改变现行设计费与工程成本无关的取费办法。多年来,设计单位收取费用的计取办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设计费额=工程造价*费率
   设计费额=建筑面积*费用标准(元/平方米)
   其中,费率完全是按照工程性质,结构类型分别制定的。设计费的多少取块于造价的高低或建筑面积的大小。费用本身只反映设计的难易程度,而没有考虑造价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的因素。图纸质量好坏,投资是否超过限定标准与设计费没有重大关系,限制了设计人员主动控制造价的积极性。另外,目前部分设计人员不管投资效益,以至提高造价达到提取设计费的做法也不罕见。
   为了改变这种现象,可以将取费办法改为:
   设计费额=概算数额*基本费率+(概算数额-预算数额)*奖励费率
   这样在现有收费办法的基础上,就加入节约投资提成,而预算超概算时便扣除了一定比例的设计费。设计方案质量越高,设计单位获得的经济利益就越大,这样就会鼓励设计人员进行创造性的工作,为造价的合理控制打下良好的基础。
   3、增强设计人员的经济观念
   目前大部分的设计只是强调技术上的可行性,很少考虑经济上的合理性,为了克服技术与经济脱节的现象,一方面设计单位应提倡设计为用户和生产服务,遵循“中等适用”的原则,树立经济核算的观念,克服重技术,轻经济,保守浪费和脱离国情的倾向。另一方面,设计单位可以改变以往只在设计完成以后进行事后算账的做法,必要时可以成立一套工程人员直接参与设计,相互制约,相互都督,优化设计,建立工程技术和工程经济人员共同签字负责的双重责任制,使设计在技术和经济上达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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