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爆破作业 1 由专业爆破工程师制定切实可行的爆破作业方案、爆破安全管理措施,经各方会签后,向所有参加爆破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详尽的交底。 2 爆破作业必须取得当地公安机关的审批,并办理"爆破器材运输许可证"、"爆破作业许可证"等。 3 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项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 爆破器材应实行专车运输,严格限制运载量。爆破器材的装卸、运输、药包加工等均应由爆破工进行,并确保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实施。 5 火工产品应做到"用多少、领多少",严格执行领、发、核销制度,制定专人建立台帐,并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检查。 6 根据不同的地层条件、不同的施工环境,分别进行爆破试验,通过爆破监测求出单段最大装药量,并在实施中严格控制,确保施工安全。 7 实行统一指挥,设置爆破作业安全警戒和爆破作业信号,加强爆破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控。 8 加强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出现盲炮时,必须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工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处理。 (2 施工用电 1 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各项规定,以及公司、招标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 2 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施工用电作业设计》,进行相关技术交底,在实施过程中还应加强检查,以规范施工用电。 3 电工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其他人员私自操作。 4 采用标准的配电柜和配电箱,其配置应经过计算,装置必须齐全。进户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进场的配电柜、配电盘、电缆线应由合格证,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测。使用过程中上锁管理。 5 所有用电设施必须实行三级用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地接零,施工机械重复接地。配电柜、配电盘、电缆接头有可靠的防雨、防潮措施,并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有明显的危险标志,其周围不得堆放杂物或易燃易爆物。 6 加强施工用电设施的维护和使用。电工应跟班值班,安环人员应加强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 7 夜间作业必须采用充足的广式集中照明,施工点内增加的照明灯具必须采用保护罩和防倾覆措施。危险区域应设置红灯警示。 (3 治安保卫 1 落实好本单位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现场设备、材料被盗、受损。 2 主要进出通道口、划定的封闭施工小区出入口、露天及室内库区,已进设备的电气、热工控制室等门口均应派人值班。 3 进出厂区的人员及车辆均由施工区域进出大门出入,接受门卫对"施工证"或"出入许可证"的查验。 4 施工人员均应持有在本地施工的"准入证"、"健康证"和"暂住证",在施工生活区居住人员也要办理居住手续及证件。严禁带"三证"不全的人员进入现场,严禁藏匿或留住违法乱纪人员。 (4 消防管理 1 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机构,设置和培训消防人员,健全和完善各级消防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的责任人员,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消防监督。 2 消防工作应制定应急准备与相应程序,加强相关的培训,增强全员的消防意识、消防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并进行消防演练。消防管理人员对划定责任区域内消防工作及消防器材配置作定期巡视检查,并将检查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在施工区内任何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专职消防人员必须参与三级动火检查、审批及监护。有权制止违章违纪的动火作业。 3 各种临时设施布置的间距应符合最小防火间距的要求,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在施工区域的重点消防部位设置足够数量的专用消防灭火器材及装置,并派专人定期检更新、维护。 4 根据施工特点制订出在气候干燥、酷暑、大风、暴雨等恶劣气象条件下使用易燃、易爆工作介质施工时的消防安全措施,并落实实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实行专库存放,分类堆放、相互隔离,制定专人看管,严格领用和发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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