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来,造价考试中的《案例分析》,往往都是考生们比较容易丢分的一科,它主要采用主观题的方式进行考核,要求考生们对造价专业知识有一个较为综合的把握。为了帮助广大一造考生节省复习时间,大立教育提前整理出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评标要求,欠缺此方面知识的小伙伴们,还在等什么?赶紧学起来吧!


  知识点:评标要求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①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③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确定评标专家,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或者直接确定的方式。
  (2)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②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③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否决所有投标的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6)资格审查的内容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条件
  (7)评标中需要澄清、说明的情形
  (8)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