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湘建价〔2012〕237 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同时征求了建设各方意见,现予发布(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本通知所指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